在港經營逾百間分店的大型美式連鎖咖啡店香港星巴克,其一名分行經理在員工更衣室,乘工作之便利用手提電話偷拍五名女下屬更衣過程,影片清晰拍到她們的內衣褲,該經理還膽敢將片段存放在公司電腦,以供自己觀賞。上司巡視發現電腦有不明檔案始揭發其惡行。前經理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六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法官指斥他嚴重違反誠信,勢必判監,將他還柙至 4月 19日判刑。 記者:蔡曉楓

法官鄧立泰昨指被告的同事期望私隱被尊重,想不到會被偷拍,對自己不利。辯方則指本案並不如一般不誠實取用電腦個案,並非涉及欺詐或機密資料,反而近似有違公德罪行,這類控罪多在裁判法院審理,更有案例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緩刑。法官斥責被告嚴重違反誠信,判監勢在必行,但先替他索取心理、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星巴克發言人回應表示對案件不予評論。單身的被告施奕文( 26歲),案發後已被解僱。被告原被控 21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昨承認其中 6項罪,其餘控罪保留法庭檔案。被告身形略為肥胖,架上黑框眼鏡,身穿恤衫西褲應訊,打扮斯文,他表示認罪後至被法庭收押,一直表現平靜。被告兩名親友到庭旁聽,案件完結後緊張地向代表律師查問情況。

上司巡店揭發事件

案情透露,被告於 09年 3月 1日受聘為香港星巴克分店經理,分店職員須穿着制服上班,公司亦安排一部電腦予被告在辦公室使用,同時辦公室亦為員工的更衣室,供員工更換制服。被告其後將一部 LG的手提電話放在辦公室內,偷拍五名女下屬更衣過程。至 09年 12月 8日,被告的上司到該店巡視,發現辦公室的電腦有一個名為「 Cashier」的檔案,打開內有兩段短片,赫然發現拍下兩名女下屬 A及 B的換衫過程,鏡頭對準事主的身軀,影片清晰可見她們的內衣褲。其中一段短片的開首,還影着被告在調校手機的鏡頭角度。

六段影片共 61分鐘

翌日被告遭解僱,星巴克將事件報警處理。警方隨即到被告的寓所搜查,發現他的桌上電腦及手提電腦,除了存有 A、 B女下屬的更衣片段,再有四段涉及另三名女下屬的同類短片,也是清楚看到事主的內衣褲。六段涉案影片合共 61分鐘。警方將被告拘捕,警誡下被告表示「畀我自己睇嘅」。警方調查發現所有影片均以一部 LG手機拍攝,五名事主全不知被偷拍,直至僱主通知她們。

蓄意偷拍防不勝防

偷拍事件隨科技發展越趨猖獗,女性在公眾場合甚至工作環境被偷拍可謂防不勝防。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總幹事王秀容指,對方若蓄意作出偷拍行為,女性實在難以防備,只可留意同事有否表現鬼祟,如遇可疑的物件要立即通知其他人,或提出舉報,切勿啞忍。而在工作環境下發生的偷拍行為,顯示公司出現監察問題,僱主亦須承擔責任,公司要確保員工在受保護的情況下工作。至於一般的提防方法,女士可留意四周物品有否出現小孔、或將現場光線調暗,留意有否鏡頭的閃光,讓拍攝儀器難以錄下清楚畫面。星巴克於 2000年 5月正式進軍香港,至 08年 5月後已有逾一百間分店遍佈港九新界的商業、娛樂及住宅區。案件編號: DCCC1325/10


犯案心理用偷拍來滿足性沉溺

研究犯罪心理的城市大學人文及社會科學院副院長黃成榮教授指出,涉案咖啡店經理愛尋求刺激,透過危險行為來挑戰自己,以偷拍來滿足其性沉溺及偷窺心理。葵涌醫院精神科顧問醫生余枝勝認為案情顯示經理不能自控,他透過偷拍來換取快感,否則會「囉囉攣」,變得焦慮、不安及煩燥。

宜透過認知行為治療

黃成榮分析表示,經理認為專供員工使用的更衣室是「自己地方」,他選擇在這地方安裝偷拍器材,令人不會提防,亦方便他更換記憶卡。此外,受害人是他的下屬或同事,一旦事情敗露,經理抱着僥倖心理,期望透過向她們道歉或求情能了結事件。倘若受害人是陌生人,通常是報警將疑犯繩之於法。黃續指,此案案情顯示經理愛偷窺及有性沉溺問題。為免他繼續犯案,可透過「認知行為治療法」,讓他明瞭繼續犯案會被判處監禁。經理亦可購買日本女優 AV光碟,或付數百元光顧「一樓一」,當鳳姐洗澡或換衣時,經理趁機偷看,毋須冒險犯案。余枝勝則指涉案經理長時間偷拍女同事更衣,毫無悔意,法庭判他入獄,可能比精神或心理治療更有效。本報記者

近年案例瞥伯失足墮樓判緩刑

利用熟悉的工作環境及職位之便,覷準機會偷拍女士裙底春、沐浴寬衣,甚至如廁實況,近年不時發生。犯案者有會考狀元、註冊社工和餐廳廚師,均以手機或設下裝置偷拍,以滿足性慾。有瞥伯為偷拍鄰居少婦出浴艷片留念,失足由 10樓高墮下,法官終考慮他身體嚴重受傷和知錯,判處緩刑。

爬 10樓外牆拍出浴照

24歲會考八優生周俊超,於 09年在瑪嘉烈醫院當實習醫生期間,居於宿舍。 7月 30日凌晨,他見同齡女實習生離開休息室,於是跟蹤她入女廁,用相機以高角度偷拍她如廁被發現,被法庭判罰款 4,000元。同年 10月 15日, 31歲註冊社工崔煒堅為滿足性慾,在他任主管的葵涌馮鎰社會服務大樓,用毛巾遮蓋數碼相機,偷藏於大樓傷殘人士廁格,拍下五名女子如廁,被判監 18日。一個月後, 52歲浸大美心餐廳廚師黃家民不堪上司壓力,將有針孔鏡頭的錄影筆混入雨傘雜物,藏於傷殘人士廁格,偷拍兩名女同事更換制服,被判罰款 4,000元。44歲文員方志雄則很「不幸」,他 08年 6月 5日晚爬出屯門 10樓住所外牆,拍得女事主出浴短片,但失足墮樓受傷,要坐輪椅,獲判緩刑處分。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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