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歡(左)與王加佳(右)分享「離婚教戰守則」。(圖/緯來)

日本每年大約有25萬對夫婦離婚,離婚率高達50%,但是有許多夫妻即使婚姻關係不佳,卻選擇不離婚,寧願當表面上看來恩愛的「假面夫妻」。

所謂的「假面夫妻」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構成離婚的要件,但卻因為種種原因勉強維持表面的夫妻關係,日本媒體日前整理出「假面夫妻」的5種艱辛婚姻生態。

1、向外發展
不打算離婚,卻又想維持家庭,但是在夫妻雙方眼裡,對方已經不存在任何魅力,所以就向外發展,有時是其中一方外遇,但有時是夫妻雙方不約而同外遇。

2、漠不關心
「漠不關心」可說是沒有愛,也沒有恨的極致表現,婚姻發展到這一地步就不要指望對方能聽你訴說任何事情。

3、沒有交流
不要說親密關係,連肢體與語言方面的交流都沒有,丈夫只負責賺錢養家,妻子只負責最低限度的家務,雙方「相敬如冰」,視對方為「最熟悉的陌生人」。

4、單方面被判出局
如果夫妻雙方都有意願成為假面夫妻倒還好,但多數情況是夫妻一方被另一方判出局,即使想修復關係,但卻得不到對方的任何配合或回應。

5、孩子往往受傷最深
孩子往往是「假面夫妻」不願離婚的最大理由,但是孩子的感受往往比大人還要敏銳,看著父母貌合神離的樣子就能馬上察覺異狀,甚至還會影響孩子日後對婚姻的看法。更糟的是,一旦孩子得知自己是父母不離婚的理由後,反而會心生罪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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