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香點完仲唔走,我就會劏咗佢哋。」福建新來港婦人陳美的丈夫性格暴烈,去年 5月斗膽走上社會福利署發出「格殺令」,恐嚇要殺死妻子及繼女。社工急急面見,當晚已安排她們到庇護中心暫住。持單程證合法來港的陳美,與女兒「無家」可居近 10個月,得不到合理支援,在庇護中心過着比在大陸更窮困無助的生活。曾受丈夫性欺凌、虐待及死亡威脅的她,弱勢無助,為爭取合理權益,逼得勇敢現身鏡頭,向本報細訴一段惡心的家庭性暴力真實經歷。記者:冼麗婷

陳美現年 47歲,正申請與 50歲的丈夫辦理離婚手續。在福建時,她只讀過兩個月書,前夫於工商銀行任文職,因虧空公款潛逃,一去不返。後來有回鄉客提親,她心想:「有兩餐飯食、有個歸宿就好了。」結果 03年她跟任地盤工的香港男人再婚。

硬拔恥毛阻妻子偷漢 放大圖片

 

幾年前,她定期持雙程證來港,住在丈夫荃灣一人公屋單位。性慾旺盛的丈夫,操控慾強,鎖她在屋裏,不許外出,又不理她意願、身體狀況,每天行房最少一次,有時三次,「睇四仔後就要做,仲話我鄉下人,唔知香港愛集體性交。我月經嚟,佢坐喺我頭上,逼我用嘴(口交)。我唔肯,佢竟然趕我去門口瞓!」被逼得緊了,她試過發怒咬了他那話兒一口,弄得報警收場。來港多時,丈夫只帶陳美到麥當勞兩次,其餘時間她像是四壁內被狎玩的性奴。「唔當我係人,開冷氣要我唔着衫走來走去。我煮飯,就話要喺後面做。」魚水之歡建基於尊重,丈夫視妻子如玩具,「佢要扮醫生用電筒照我下體,又硬將我下體嘅毛拔掉,說等我唔可以勾佬。」有次丈夫帶了個男人回家喝酒,竟要妻子陪人上床,還說:「我睇住,唔會話你勾佬。」陳美不肯就範,「我惟有拎張圓凳入廚房瞓到天光。」之後,丈夫還罵她害自己虧欠了朋友一個人情。性與精神折磨下,陳美對這段婚姻感到沮喪,但思想傳統,只有逃避,「我嫁過一次,唔想再離婚。」她一直沒去申請單程證,直至去年,丈夫在外面有女人,還有了 BB,為了賺一筆錢,叫陳美帶同 20多歲繼女來港嫁人,好收下 6萬元禮金。陳美心軟,希望為女兒找出路,去年 3月,母女持單程證來港,想不到兩個月後就面對丈夫死亡威嚇。

躁夫社署辦事處喊打

一間公屋三個成年人,陳美的丈夫半夜蓋着被硬要性交,睡地鋪的繼女只好別過頭不看。 5月氣溫上升,他牽開被子逼妻子赤條條在女兒面前做愛,陳美反抗,女兒避到廁所,「佢發惡話:『我有老婆似冇老婆,你兩個走!』」兩人爭執動手,又再報警。男人想逼走母女,不許女兒用熱水冲凉,又用滾水潑她們,有時粗暴拍打牆身的巨響,連鄰居都替陳美擔心,「佢用報紙包着一把呎幾長嘅刀,放喺枕頭底。」枕邊利刃令妻子惶恐,但在港無親無故,內地戶籍取消,陌生大都會裏,陳美只好繼續與敵同眠。去年 5月 22日,躁夫膽敢走上葵涌區社署辦事處對社工說:「我買咗三支香,廚房一支,神枱一支,大門一支,香點完,佢哋(母女)仲唔走,我就劏咗佢哋!」社工怕真會釀成血案,急召陳美面談:「你唔離開屋企,我哋整層辦公室嘅人今晚都唔可以放工。」從那個傍晚開始,陳美與女兒過着身無分文、「無家可歸」的生活。

「喺大陸都冇窮成咁」

說起兩件事,她就心酸。「庇護中心淨係得罐頭同米,食到腸胃唔好便秘,個女面上生滿暗瘡,又冇精神,我硬着頭皮傍晚去菜檔執人哋唔要嘅菜返嚟食,個女都唔知。」吃好吃壞有選擇,女性用衞生巾的錢卻省不來,「姑娘(社工)最初畀我哋兩包,兩個月後用完,再問姑娘,佢畀咗三片,話要還 o架,我就緊張起嚟……」說到這裏,她眼淚大顆大顆滾下來,「我邊有得還,就唔敢再借!後來問同房借咗一包,唔敢話冇錢買,怕人歧視我。我喺大陸都冇試過窮成咁樣!」最私隱的需要也要公開求助,合法居民,生活無助、沒有尊嚴,陳美看政府精神科醫生,有抑鬱病徵。


陳美嫁來香港多時,經常性虐她的丈夫只帶她到過兩次麥當勞,「佢(丈夫)飲茶就自己去」。黃冠華攝

性學專家與律師均指出,強迫配偶性交可被控婚內強姦。性學家梁家駒就陳美個案說,「閨房樂有扮醫生扮護士做身體檢查,度蜜月夫婦一日三次(做愛)不過份,但長期要一日三次就要看雙方意願。」陳美丈夫強迫妻子在第三者面前性交,梁家駒認為明顯偏離正常行為規範,加上暴力恐嚇,她是不適宜留在丈夫身邊。躲中心解生活基本需要 放大圖片
吳采珈曾被丈夫虐打,眼睛紅腫。

吳采珈曾被丈夫虐打,眼睛紅腫。

律師梁永鏗說,婚內強姦法律訴訟極罕見,可能因為大部份受害人不會選擇告上法庭。若受害人長年啞忍丈夫施暴,會減低訴訟勝算,「點解咁多次都接受呢?點解咁耐先講?人哋可以以為你唔反對。」現時陳美的女兒已找到美容學徒工作,月薪 3,000元,母女獲政府 1,200元津貼。她在庇護中心認識同樣受丈夫虐待的新來港婦女吳采珈,兩人在群福婦女權益會協助下,勉強解決每天兩餐新鮮飯菜及基本生活需要。同病相憐,她們公開為家暴受虐新來港婦女尋求公道,並希望今後在香港好好生活及工作。去年持單程證來港的采珈,現年 37歲,她說丈夫是地盤工人,爛賭、好煙酒,想依靠妻子工作維生,「我娶你嚟香港,就係要你做嘢畀錢我使。」

唔肯就打 打完還要做

采珈當酒樓侍應,經常超時工作,深夜歸家,還要滿足他的性需要,「我唔肯就打,打完還要做(愛),鬥不過他,只好畀佢。」反抗的後果就是暴力對待,「有次俾佢箍住頸,幾乎透不到氣。佢鬆手,我反彈跌落床,四、五分鐘先回復正常呼吸。」丈夫還恐嚇,會趁她入睡後,用鏹水淋她的面。夫妻一場,就此分開?正申請離婚的采珈,拭抹豆大的眼淚反問:「作為女性,你認為我今後應該自己生活?還是跟他一起生活?」


吳采珈曾被丈夫虐打,兩個多月前到社署庇護中心暫住。

受虐婦稱難申請公屋

【本報訊】一直輔導陳美與吳采珈的群福會主席廖銀鳳指出,家庭暴力個案不分階層,「大學教授都會打老婆」,中產受虐婦女容易找支援,新來港婦女多因為經濟及缺乏人際網絡,面對家暴時,變成弱勢無助的一群。她認為政府有責任為新來港受虐婦女提供住屋安置。

指社署違歧視條例

陳美曾向社署申請「有條件租約計劃」特別公屋編配,但兩度被拒絕,她認為審批不合理,希望社署跟進,「幫我的男社工不知道性虐待的事情。」廖銀鳳稱,陳、吳都是家暴受害人,有急切住屋需要,並正辦理離婚手續,完全符合該計劃的公屋申請資格,她直指社署以陳美沒有未成年子女需要照顧為由拒絕其申請,不但違反家庭工作崗位歧視條例,也有行政失當之嫌,「社署係咪要逼到佢哋跳橋呢?」按社署數字,過去五年虐偶及性暴力個案數字由三千多至近七千宗不等,成功獲推薦以有條件租約計劃編配公屋約在百多二百宗。當中所涉申請數字及新來港婦女數字,社署沒有資料提供。社工註冊局委員梁建雄指出,有條件租約計劃不存在限額緊絀問題,「但公屋始終係社會資源,咁多人排緊,審批要對輪隊嘅人公平。」他說社署的工作指引沒有列明審批準則,倚靠社工的專業判斷,衡量個案有否即時房屋需要。「失敗率好低,一般社工第一件事就想分開佢哋(家暴個案夫婦),盡量畀屋,更加好做。如果入得庇護中心,但有幾層老闆 reject,個案未必係咁簡單。」

社署向房署推薦「有條件租約計劃」個案

2004-05年: 189個案2005-06年: 165個案2006-07年: 212個案2007-08年: 208個案2008-09年: 213個案*涉及家庭暴力個案資料來源:社會福利署

過去五年虐偶個案

2005年: 3,598宗2006年: 4,424宗2007年: 6,404宗2008年: 6,843宗2008年(1-9月): 4,975宗2009年(1-9月): 3,822宗資料來源:虐待配偶個案及性暴力個案中央資料系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tacylif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