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調查發現七成受訪中學生曾遇到不同形式的暴力對待,較外國四成至六成五高。近三成中學生曾受性騷擾,當中受害男生較女生高三至四倍,有學者認為與男性性觀念開放有關。無論在言語上嘲笑同學、背後說同學壞話中傷、發表色情言論或行為上企圖撫摸和毆打同學也構成校園暴力。中文大學社會工作系本年初至 4月以問卷訪問逾 1,800名中一至中七學生。七成受訪者表示是校園暴力受害者,逾五成曾對其他同學施予校園暴力,兩者之中,男生比例均較女學生高。其中近三成學生受性騷擾,包括說色情笑話、甚至被強吻或觸摸,受害男生較女生高三至四倍。該系助理教授陳季康解釋,情況與男性性觀念有關,「社會較容許男生說黃色笑話。」校園暴力令學生抑鬱

他指部份校園暴力令學生害怕上學、出現抑鬱、甚至無故出現胃痛、頭痛及耳鳴等情況,影響較西方國家嚴重,估計與香港學生壓力較高有關。他認為參與校園暴力同學可能導致未來罪案率上升。調查發現學生較需要朋輩支持,建議學校教授學生調解技巧,助減少校園暴力事件。

教育局本月將向全港學校發出通告,提出四項建議,以減低聘請有性罪行案底者任職教師的機會,包括建議學校聘請教師時,要求對方申報有否被刑事起訴,學校為教師寫離職信時,亦可寫明他是正常退休或被即時解僱,讓其他學校提高警覺,防止有性罪行紀錄的教師繼續任教。學界普遍認為,招數有一定阻嚇性,但反映教育局未有正面承擔責任。有權向前任僱主查詢

根據教育局建議,學校可在應徵者入職申請表上,列明校方有權向申請人前任僱主作查詢;若教師入職時沒申報刑事紀錄,校方日後揭發後可考慮將他解僱;在教師離職信中加入離職原因一項;以及透過教師電子服務 e-service賬戶,調查教師註冊有否出現問題。教育局日內將向學校提供聘用合約和離職信樣本,料最快下月試行。教育局至今仍不肯通報所有涉及性罪行教師的資料,教評會副主席何漢權認為,既然教育局有資料在手,卻要交由學校查證,是將簡單問題複雜化,令人相信局方無意承擔責任。有中學校長則歡迎教育局有關建議,認為措施能起一定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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