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沖基金 缺失多 入市宜緊守2大準則

蔡東豪先生近文「四年抱兩」,道盡對沖基金缺失。閱後,於我心有戚戚然,希望從另一角度,分析文中表象,背後實際原因。不熟悉對沖基金者,請先於網上搜尋原文,以便理解下文。

文中指對沖基金號稱,只要容許它們「自由操作」,不設限制,自有方法取得回報,表現獨立於大市。特殊能力,自要收取特級費用。傳統基金行規,是2%管理費,對沖基金加多20%表現費,即基金升值部分的20%。利益申報:自己收開1.5/15,與此類同。良好意願,是重賞之下出勇夫,吸引頂級健兒。但過去四年,對沖基金普遍輸兩年,仲要市跌便輸。市旺分兩成,市衰一鑊熟,自然令人不忿。

對沖基金收取高昂費用,所謂重賞出勇夫,自然吸引索羅斯等高手參與。

跌市要輸市旺分錢

問題出在哪?就是「重賞出勇夫」這個假定。2/20重賞,自然吸引索羅斯、Jim Simons、Bruce Kovner、David Einhorn等人中龍鳳,匯聚一堂,但勇夫以外,原本唔關事的漁夫車夫農夫獨夫,也會齊齊報到。因為只要貼上「對沖基金」這個標籤,就算實際操作,和傳統基金無異,都可殺多一大筆,仲附送額外自由度,用唔用一件事。況且短線表現,往往與打法無關,所謂「人有三衰六旺」,市況和運氣反而重要。邏輯上,好的對沖基金,必須重賞才會有;但不是凡要求重賞的,都是好的對沖基金。

另一投訴,是對沖基金一年輸的錢,等於十年所賺總和。但這不足以否定對沖基金,只是數學問題:後期本金變大,小幅損失,輸的絕對金額已經極傷。一億賺三成,是三千萬;十億蝕一成,已經是一億,是「細個」時三年利潤。LTCM年賺四成,第一年輸,便已見骨,差點拖爆金融市場。本金增大,不外因賺錢後,將利潤夾叠來賭;或成名後,慕名而來的資金大增。此乃業界行規,並非對沖基金「專享」。Bill Miller的價值基金,連贏標普十五年,但多數人後期才落注,隨即領嘢,以人頭計,輸多贏少。資產管理行業,難有林書豪,職業生涯半路,才被發掘,反多是長勝將軍,稱霸多年,忽然「臨尾香」。

身家無八百萬不宜

投資投機,假手於人,運氣與際遇,比想像中重要。真要如此行,謹記兩大準則:注碼控制風險,其一。自己錢,自負己責,有心力承受全輸多少,才投多少。身家無八百萬港紙,實在不宜。別人代打進攻,自己守好龍門。其二,「大時代」的「股票必勝法」:「及早歸去」。蔡東豪指,太好的故事很少有好結局。金錢遊戲,the show must go on,但我們可以選擇,故事情節頂峰時,乘勢見好就收。當基金投資有利,別瘋狂加碼,慢慢套出本利,買樓買金,享受人生。

或問:學過正統金融,有alpha、beta、SD、Sharpe ratio,唔通都分析唔到基金表現,要用「大時代」嘅「哲學」?對曰:近幾十年,投資績效最穩定,連年雙位數回報者,是為馬多夫(Bernard Madoff)。日日贏的,反而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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