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鏡設計師引誘 16歲女網友到其家中「私影」,聲稱可讓她成為 o靚模,並以練習擺甫士為由,要她喝下白酒溝橙汁放鬆投入拍攝。事主終在醉酒下被拍裸照及強姦。設計師早前在高等法院被裁定強姦罪成,心理報告指他缺乏自信,既怕被拒絕,又怕遭拋棄,不懂處理親密關係。法官張慧玲認為被告借少女醉酒侵犯,判監七年半。 記者:楊家樂

被告何文浩( 35歲)昨聞判後深呼吸,頹然坐下。辯方求情指,被告中學畢業後參加職業訓練,曾任文員,後晉身眼鏡設計師行列,並剛於案發前和友人開辦設計公司,惟公司已因本案而倒閉。

女事主染性病 抑鬱加重

辯方續指,被告並非濫交之徒,當時只希望和事主成為情侶,反而是事主擁有多名男伴。心理報告亦指被告沒有異常性興趣,只要改進他與異性相處的態度及易怒情緒,情況定能改善。法官引述心理報告,指事主因怕裸照上網及染上性病,令抑鬱症病情加重,但現已逐漸好轉。不過,法官認為事主作供時有所隱瞞,令判刑有困難。案情指,被告透過 MSN認識 16歲事主,自稱是 24歲的「台灣和香港混血兒」,表示可安排她當模特兒,邀請事主於去年 4月 19日到其梨木樹邨住所練習拍照。被告要事主喝下白酒溝橙汁,以避免甫士生硬,要她換上粉紅色絲質「透透哋」短裙,甚至脫掉胸圍和內褲,事主表現為難,被告卻表示要專業,隨後為帶醉的事主拍下裸照,又為她由肚按摩至胸部,更飛撲強吻及強姦無力反抗的事主,其間沒用安全套。被告事後傳短訊給她,暗示自己有性病,事主報警。警方其後在被告電腦內找到 97張事主的性感照,當中包括二人的性行為照片。案件編號: HCCC372/09


強姦罪成的被告何文浩昨被判監七年半。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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