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翠林花園去年發生倫常慘案。一名婦人疑攬子女燒炭,結果自己清醒,年僅 12及 13歲子女喪命。婦人昨在高等法院被控謀殺受審。案情揭露一個齊人錯綜複雜關係。被告與身為法師的中年男友誕下子女,但男方早已跟一失婚婦同居,被告其實是「二奶」。案發前,被告發現男友身邊還有其他女友,曾向「大婆」訴苦:「佢出面仲有其他仔女,點會錫我啲仔女。」38歲被告利鳳儀被控於去年 10月 14日,在屯門翠林花園單位,謀殺 13歲李兆亨及 12歲李寶嘉。被告昨瑟縮犯人欄內一度哭泣,令審訊中斷。控方案情指,被告與中年法師男友李錦士 93年相戀,翌年誕下長子,後再誕案中一對子女。李與被告戀愛前,已跟失婚婦梁穎蘭(現年 61歲)同居。梁昨供稱,她與前夫有兩名兒子,現已 36及 37歲, 85年離婚,翌年與李同居,得知被告出現後,曾與李爭吵,最終還是接受一段三角關係。男友承認另有女人 放大圖片
案中女童(左圖)與哥哥(右圖)同告不治。

案中女童(左圖)與哥哥(右圖)同告不治。

在李安排下,被告與梁分別住在翠林花園兩個單位。被告懷有長子時,梁幫手照顧被告。至被告再懷孕,李與被告安排長子由梁照顧,長子與梁及李同住,他們於 00年搬往美孚新邨,長子亦跟隨。梁供稱,她與被告長子關係良好,「當佢自己仔」。她與兩死者亦關係和諧,「佢哋叫我做阿媽」。案發前三日,即 10月 11日,梁與姓楊前夫所生兒子結婚設宴,李本來獲邀,因不想與梁前夫碰面無出席。梁翌日凌晨返家,李與被告唱卡拉 OK後外出。梁亦應被告要求外出,被告向梁說:「我生啲仔係李生嘅仔。你啲仔係姓楊。」被告指摘梁的兒子冇請李去婚宴是忘恩負義。但被告得知李缺席原因後,向梁致歉。回家後,被告與李吵鬧,李承認仲有女朋友。

案發前向大婆訴苦

同日早上,被告再致電向梁訴苦:「佢(李)提過出面仲有其他仔女,點會錫我啲仔女。」被告翌日致電找李,但李在洗澡無應電話。至案發日下午 1時,被告突然致電梁說:「兩個仔女冇反應,我醒番,我殺咗兩個細路。」梁以為被告開玩笑,提醒她若真有其事,應即報警。梁收線後趕回家通知李,李認為被告虛報,直至兩小時後接警方通知才知出事。控方續指,案發日凌晨,鄰居發現被告單位冒煙,消防員到場,被告解釋是燒香的煙,拒讓消防入內調查。被告被捕後,承認在飲品內落藥給子女飲後燒炭。案件編號: HCCC109/10


涉案婦人當日清醒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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