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分手後,定情禮物能否討回?曾與香港女星關之琳傳出緋聞的台灣百億富豪張綱維,被指與未婚妻黃家暉訂婚後「一腳踏四船」,最終取消婚約。張事後入稟法院,向未婚妻追討珠寶、住宅、現金等總值 2,40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 594萬港元)禮物,獲判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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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方法院的法官認為,禮物是張綱維在婚約存在時,以「結婚為前提」所送,婚約既解除,故判他可討回這批財物。現年 40歲、金門出生的張綱維,是台灣樺福建設的董事長,也是近 10年來冒起的房地產新秀。他與現年 36歲、台大畢業的女藝人黃家暉(藝名趙宇綺)在 2005年訂婚,當時他向黃女贈送兩個住宅單位、跑車等,黃女亦用他的信用卡簽賬 46萬元(約 11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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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綱維(右)與關之琳一度傳出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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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綱維(左)昨日承認現與韋汝交往。
否認「一腳踏四船」
兩人忙於事業,婚期不斷押後。至 2008年黃女提出解除婚約,張多次求情無法挽回,遂入稟向黃女討回禮物,兩人對簿公堂。去年已嫁、到美國留學的黃女指出,訂婚後張綱維仍到處拈花惹草,不但與為旗下樓盤宣傳的關之琳傳出緋聞,更被黃女發現他與台灣女藝人陳怡蓉、韋汝及一名林姓酒店女郎交往,屬於「訂婚後通姦」,無權要回禮物。可是張綱維否認「一腳踏四船」,強調是黃女變心後,才解除婚約,他也是解除婚約後才與其他女子交往,批黃女顛倒是非。張綱維昨日又重申打官司討回財物不是為錢,「錢對我不是那麼重要」,提告是要為男人討回面子。張綱維亦證實,目前他是與藝人韋汝交往,兩人感情穩定。TVBS/台灣《蘋果日報》
被張綱維追討定情財物的黃家暉,在娛樂圈的藝名叫趙宇綺。台灣《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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