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本地名人富豪贊成簽婚前協議,認為互利而合理的做法,為財產買保險。但外國名人個案顯示,婚前協議並非絕對保障,不少名人最終都要付出巨額贍養費。出名不婚的卓能集團主席趙世曾受訪時表示,離婚分身家是令他多年不結婚的原因之一,他贊成簽婚前協議:「梗係好事,無 agreement,一離婚就分一半,或者分三分一,唔好咁樣,好嚇親人,至少唔好嚇親我。」他認為婚前協議是互利而理性的做法,不是市儈,而是切合現實社會,「有感情都要講清楚,感情呢啲嘢,分分鐘會變化,有啲人有幾百億,唔通為咗愛情兩個字,就無咗一半?」以其身家為例,如何分配才合理?趙說:「呢啲好難講,視乎男女共識,如果你要 1億咪 1億, 10億咪 10億,但結婚前講好,我有個底,心中有數,係咪先?」放大圖片
文雅麗 95年嫁丹麥皇子前都有簽署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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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銘與少妻曾馨瑩在法院登記保名下財產。
米高佐敦付贍養費多過協議 放大圖片
米高佐敦亦有簽婚前協議。
不過,歌星陳慧琳自言無簽婚前協議,「每個人需要好唔同,我自己就唔需要訂婚前協議啦,所以當年結婚亦冇簽訂,不過我尊重所有人嘅決定。」外國不少名人都訂婚前協議。但 07年美國 NBA前球星米高佐敦與結婚 17年並育有 3名孩子的妻子離婚,兩人雖已簽下協議,但最終米高佐敦要支付逾 13億港元贍養費,較傳聞中協議多 3.2億港元。歐洲貴族也流行簽婚前協議,港產丹麥前王妃文雅麗 95年嫁丹麥王子前,都有簽署協議。瑞典維多利亞公主去年 6月與任職健身教練的丹尼爾結婚前,就簽訂婚前協議表明一旦離婚,所有屬皇室的財產將全數撥歸維多利亞一人。台灣富豪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再婚後,與年輕新婚妻子曾馨瑩到法院辦理分別財產制登記,各保名下財產所有權。
趙世曾認為婚前協議是互利而理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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