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擁 240萬「日日賞」客戶的八達通公司被踢爆出售個人資料,事件越揭越臭,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聆訊,再揭八達通與保險公司合謀推銷的奸招。「講大話」遮掩事件的行政總裁陳碧鏵自爆,公司 06年至今售出 197萬名日日賞客戶資料,勁賺 4,400萬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對八達通混賬事件表示震驚,「唔係日日賞,係日日賺」。據了解,私隱專員公署完成調查後,將發出執行通告,若八達通公司不遵守,最高刑罰可判監禁。記者:白琳、莫劍弦

私隱專員公署主動介入調查事件,昨日召開公署成立以來首次公開聆訊,傳召陳碧鏵及兩間日日賞商戶作供。吳斌發現,八達通與信諾環球人壽保險( Cigna)的合約上訂明,信諾須向八達通繳付多項費用。上述收費包括定額的預繳費用、上述個人資料促使成交的表現花紅,當個人資料數量達標,更獲「最低營利保證」。陳碧鏵說:「根據條款,做唔到(達標),就會影響合約。」額外還有持續花紅( persistency bonus),吳斌笑問:「係咪不屈不撓( persistent)咁畀個人資料,就會有花紅?」陳碧鏵解釋:「希望大家合作,越做越好。」但陳以商業秘密及須詢問有關商戶為由,拒絕即場透露上述金額,只稱最少須轉交 75萬人次的個人資料予信諾環球。

被信諾環球當「保險經紀」 放大圖片
《借八達通吸客》<br/>信諾環球行政總裁 郭凱和

《借八達通吸客》信諾環球行政總裁 郭凱和

陳碧鏵又在聆訊中承認, 02年起透過增值服務取得客戶個人資料時,至今交予六間公司用作推廣,但聲稱過去八年,有關公司只曾索取有關個人資料「十次八次」;其說法遭公署質疑。八達通與信諾環球的同意書和員工指引訂明,信諾環球的員工利用上述個人資料致電客戶時,必須自稱代表八達通日日賞。陳解釋,推廣服務確由八達通負責,只是從信諾環球「借調」促銷員工。信諾環球行政總裁郭凱和作供時坦言,把八達通當作「保險經紀」吸客,並向八達通提供資料保密及推廣技術,和借調有關職員促銷,向八達通繳付的大部份費用均以成功交易的保單來計算,否認「用錢買個人資料」。但吳斌質疑,八達通除了提供個人資料,在交易中並無其他「貢獻」。信諾環球目前手上有 4萬多個客戶資料,事後會銷毀,但合約沒有規定必須委託第三者監察銷毀過程。CPP保卡公司專為八達通客戶提供失卡保險,亞太區董事總經理曾碧恩作供時承認,公司向八達通繳付年費,累積獲得 7,200個願意接收該公司資訊的客戶資料,至今聯絡了 1,300人。該公司把這些資料交給外判電話促銷公司,聲稱雙方有保密協議,不會外洩,但公署認為該公司必須事前知會客戶。

庭外宣讀聲明向公眾道歉 放大圖片

 

陳碧鏵作供後,在庭外宣讀聲明,向公眾道歉。她強調,目前八達通只與信諾環球和 CPP合作,正研究提前終止合作,其餘四間早已約滿。雖然八達通獎賞及八達通廣聯透過個人資料推銷活動所得的收益達 4,400萬元,如把投資和營運開支計算在內,其實兩家公司合共虧蝕 3,000多萬元。旁聽聆訊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陳碧鏵在聆訊中多次以商業秘密理由拒絕披露信諾環球支付的費用數額,在庭外卻自爆過去四年半的總收益,不符合法律程序,「喺聆訊度講,先要負法律責任。你喺外面爆,點令人相信係真相?」他又指,私隱專員公署完成調查後,將發出執行通告,若果八達通公司不遵守,最高刑罰可判監禁。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要求八達通公司披露更多出售個人資料的細節,「原來年年計,仲有花紅,真係有好多獎賞喇」。

八達通講大話事件簿

6月中有市民發現八達通卡的「個人資料聲明」中,列明該公司在卡主不反對下可把卡主個人資料用作推廣及直銷用途7月 7日八達通行政總裁陳碧鏵說,沒有向任何機構出售客戶個人資料,並考慮將「要求客戶同意把個人資料轉移給其他服務供應商」條款刪除,市民日後申請日日賞計劃或個人八達通時也可選擇是否接收商戶推廣訊息7月 8日有參與日日賞計劃的商戶信諾環球前僱員踢爆陳碧鏵講大話,指八達通早已將會員身份證等個人資料,轉交信諾作電話推銷保險7月 14日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與陳碧鏵開會,引述陳承認將逾 200萬名日日賞客戶資料,提供予夥伴商戶,但拒絕公開詳情7月 20日陳碧鏵承認將 240萬個參加日日賞計劃客戶資料,與夥伴商戶信諾環球及 CPP環球保卡兩間保險公司分享,但無交代有否收受利益;又委任3名非執董調查事件7月 21日私隱專員公署主動介入調查事件,表示會在 7月 26日進行聆訊7月 22日金融管理局按照銀行業條例,下令八達通呈交報告,交代是否將日日賞客戶個人資料交予第三者7月 25日在私隱專員公署召開聆訊前夕,八達通宣佈今後不再向第三者提供客戶資料作市場推廣用途,並正與信諾環球及 CPP商討,提早終止合作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調查八達通聆訊重點

•八達通至今出售 197萬客戶資料給六間公司•六間公司包括信諾環球人壽保險、 CPP保卡公司、另外一間保險公司、一間雜誌分銷商及兩間市場調查公司•商戶平均聯絡每個客戶 1.7次•八達通透過出售個人資料賺取 4,400萬元,佔公司收益 31%•八達通與商戶的合約訂立多種個人資料收費,按人頭或成功交易數量計算,包括預繳費用( forward pay)、年費( annual fee)、最低營利保證( minimum revenue guarantee)、持續花紅( persistency bonus)、表現花紅( performance bonus)等•信諾環球的電話促銷員致電客戶時,自稱代表八達通日日賞• CPP把客戶資料交給外判電話促銷公司,但沒有知會客戶資料來源:私隱專員公署聆訊


《認賣資料四年》
八達通行政總裁 陳碧鏵

吳斌揶揄條款字體細

【本報訊】八達通轉售客人個人資料賺大錢,盡出蠱惑招數掩飾,風波卻越鬧越大。行政總裁陳碧鏵反口覆舌, 7月初還信誓旦旦揚言沒有轉售資料,事件升溫數周才招認,大股東港鐵一直置身事外。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昨主持聆訊時,拿出四吋放大鏡查看八達通日日賞表格,揶揄條款細則冗長兼字體太細,市民難以詳閱,「我睇都有少少困難,唔知其他市民對眼係咪好似我咁差。」

「讀晒全部要幾耐?」

「八達通公司係唔會將個人資料賣畀第三方,作任何用途。」陳碧鏵本月 7日向傳媒保證沒有轉售個人資料,翌日本報即接獲商戶前僱員及客戶踢爆她講大話,其他商戶也陸續曝光。其後私隱專員及金管局介入事件。八達通前晚宣佈提早終止有關商戶合作,試圖為事件降溫。陳碧鏵昨在聆訊上辯稱,「有啲人好想收到推廣訊息」,日日賞表格的條款訂明有權轉交個人資料。但吳斌質疑公司缺乏專人向市民詳細講解表格,又着陳碧鏵即場讀出冗長條文,反問:「讀晒全部,你估計要幾耐?」八達通把商戶合約上的收費等敏感資料刪掉,才交給私隱專員調查,陳又多次以「唔知道」迴避敏感提問,當問及八達通售多少客戶資料予信諾環球,陳說:「我好唔 comfortable,呢啲同商業有關。」吳斌反諷,「我都好唔 comfortable。你刪咗搞到我睇唔到,先要問你。」五大公共交通運輸機構包括地鐵 1994年成立聯俊達有限公司,開發和推行非接觸式智能卡技術, 97年八達通系統面世。 00年八達通獲香港金融管理局簽發「接受存款公司」牌照,業務擴展到零售業等範疇,聯俊達 02年易名為八達通卡有限公司, 06年推出日日賞計劃。港鐵是八達通最大股東,現時許多港鐵上蓋物業的住客須用該卡出入。


《放大鏡閱條文》
私隱專員 吳斌

研引用特權法 傳召港鐵代表

【本報訊】八達通公司公然欺騙公眾,企圖以謊言掩飾利用客戶私隱牟利,令不少立法會議員嘩然,不約而同主張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追查事件。不過,有議員認為,由於私隱專員、金管局以及八達通公司正就今次事件分別進行調查,立法會可以待有關報告完成後,再研究如何利用特權法跟進事件。

將揭更多真相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昨日批評八達通公司「唔老實」,認為有需要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傳召該公司及最大股東港鐵的代表,到立法會交代事件。假如立法會真的動用特權法這把「尚方寶劍」追查事件,由於特權法有傳召權,八達通公司難以用商業機密為理由,拒絕交出涉及今次事件的文件或資料,立會隨時會揭出更多真相。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說,按目前事態發展,他認為立法會很難不用特權法追查,但認為由於立法會正休會,而且私隱專員、金管局以及八達通公司正在調查事件,再加上立會一旦啟動特權法,事前必須小心研究調查方向、調查範圍等細節,所以毋須急於現時立即做決定,大可等待有關調查報告完成,再看看當中有何尚未清楚交代的疑點,屆時立法會再針對這些問題,利用特權法徹查。

出賣200萬港人 掠水4400萬

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出賣客戶個人資料的醜聞愈爆愈大,繼早前八達通表示曾將「日日賞計劃」的會員資料轉交合作商戶後,昨再爆出個人八達通卡主及自動增值服務使用者的個人資料私隱亦受侵害。八達通自爆○二年起,便將該批客戶的個人資料提供給六間商戶作推廣用途。該公司行政總裁陳碧鏵昨承認,曾提供近二百萬名「日日賞計劃」會員的個人資料予合作商戶,單在過去四年半就換取了四千四百萬元收益。有參與「日日賞計劃」的商戶更爆出將收集回來的個人資料再轉交第三者公司,包括電話直銷公司。


陳碧鏵接受聆訊後,向傳媒自爆八達通四年半內「出賣」客戶資料賺4400萬元。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展開聆訊調查八達通洩露客戶個人資料的投訴,傳召八達通公司、信諾環球保險有限公司及CPP Asia代表協助調查。有法律顧問陪伴在旁的陳碧鏵率先應訊,在私隱專員吳斌連番追問下,終首度親口承認曾將卡主的個人資料轉交給參與「日日賞計劃」的商戶。陳披露,八達通曾與信諾簽署協議,每年出售至少七十五萬名客戶的資料,否則八達通不能取得最低收入保證。若有客戶向信諾購買保險,八達通便可獲得佣金,而信諾在簽協議時,已預繳一筆金錢給八達通。不過,她在答問過程中一度以合約內容為由,拒絕透露收受了多少金額,只表示以書面後補給公署。

卡主及自動增值亦遭殃

但陳於其部分聆訊結束後,突然主動向記者披露,原來八達通公司自○二年起,已將個人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及「日日賞計劃」計劃會員的個人資料轉售予六間商戶,包括一間保險公司、兩間市場推廣公司及一間雜誌分銷商及現時仍合作的信諾和CPP,商戶平均聯絡每名客戶1.7次。自○六年一月至上月止的四年半內,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及其前身八達通廣聯,更合共提供一百九十七萬名「日日賞計劃」會員的個人資料予商戶作市場推廣用途,期間合共獲得四千四百萬元的收益,佔該兩公司該段期間的一億四千萬元總收益的三成。

不過,信諾行政總裁郭凱和在聆訊時則堅稱,從沒有付錢給八達通購買個人資料,他說,信諾只是培訓及提供旗下員工,幫八達通推銷信諾的保險產品,當成功銷售後才會分佣金給八達通。


八達通承認把客戶資料轉售給多間商戶。


信諾環球保險有限公司


CPP Asia (失卡支援公司)


吳斌滿意聆訊結果,但指如有需要會再召開聆訊。(黃仲民攝)

資料再交電話直銷公司

吳斌續向CPP亞太區董事總經理曾碧恩提問,曾碧恩更爆出自○六年開始跟八達通合作後,共收到七千二百個卡主個人資料,當中聯絡上一千三百名客戶有繼續跟進,期間再將資料轉交另一電話直銷公司作直銷推廣。曾碧恩強調八達通知情,一直有參與挑選直銷公司的過程。

吳斌於聆訊後稱,應訊代表表現合作,他已對八達通向客戶提供個人資料的運作有一定了解掌握,公署會於短期內完成聆訊報告,並表示如有需要,不排除再展開聆訊問話。


嘟!嘟!

八達通向兩間公司洩露的客戶個人資料

信諾環球保險有限公司

‧姓名

‧身份證號碼頭四個位數字

‧八達通卡號碼

‧電話號碼

‧出生年份和月份

‧住址的街道及大廈名稱

‧薪酬範圍

CPP Asia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頭四個位數字

‧銀行信用卡號碼

‧電話號碼

‧出生日期

講了19日大話 茅招揭真相

【本報訊】不認不認還須認。由本月七日信誓旦旦否認將客戶資料轉移第三方公司或機構、到本月廿日首次承認曾將二百四十萬名八達通「日日賞計劃」會員資料轉交予信諾環球及CPP Asia兩間公司作推廣用途,再到昨日親口承認出賣客戶個人資料,八達通行政總裁陳碧鏵親自踢爆過去十九日一直講大話。至於她選擇在完成聆訊後才向公眾披露有關賣料詳情,亦被批評是逃避法律責任的手段。


陳碧鏵(7/7/2010)「八達通卡公司係根本唔會將人客嘅資料,交畀出面嘅第三公司,即係third party,第三公司或機構用嘅!」

聆訊後才爆料避法律責任

社會由上月開始關注八達通洩露客戶個人資料問題,陳碧鏵於本月七日召開記者會公布新招保障客戶資料私隱,期間更明言「八達通卡公司根本不會將客人資料交予第三公司使用」。不過言猶在耳,一星期後八達通就被踢爆出賣二百四十萬名八達通「日日賞計劃」客戶資料,迫使陳於七月二十日承認曾向商戶提供卡主的個人資料,但仍拒絕回應當中是否涉及金錢交易。直至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宣布召開聆訊,八達通才急急認衰,不但前日發出道歉聲明,昨日亦披露涉及的公司及金額等。

不過陳碧鏵亦非「乖乖就範」,私隱專員吳斌在聆訊期間多次要求陳供出與信諾簽訂協議所涉及的金額,她都以涉及商業秘密為由拒絕。詎料完成作供後陳即主動向在場傳媒披露出賣客戶資料的詳情,還派發一早預備好的新聞稿,與聆訊期間的態度截然不同。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摘陳碧鏵的做法值得譴責。他認為陳「明知公開聆訊唔係直播先選擇喺走廊同公眾講」,因為在聆訊外自爆出賣客戶資料,只會令她個人及公司聲譽受損,卻可藉此逃避聆訊的法律責任,「根本唔能夠同唔應該咁做」。涂謹申認為吳斌應要求陳在必須承受法律後果的情況下,明確提供有關資料。

十小時聆訊 陳碧鏵頻啞口

【本報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對八達通轉移客戶資料的事件展開長達十個小時聆訊,私隱專員吳斌在聆訊期間,對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行政總裁陳碧鏵步步進迫,特別是質問八達通在收集客戶資料的處理方法時,多次令陳無從應對,一度啞口無言。吳斌更暗諷「日日賞計劃」的條款及細則字體細小,一度拿出直徑四吋長的放大鏡細閱。

聆訊於昨早九時半開始,至晚上約七時才結束,其中吳斌盤問陳碧鏵的部分佔一半時間,雙方多次出現妙問妙答的場面,吳斌表現從容,相反陳碧鏵略嫌緊張。期間陳碧鏵因未能即時回答吳斌的提問時,多番提出「等一陣」,要求對方給予多些時間翻查手上資料及徵詢身旁的法律顧問意見時,吳斌即回應:「我有嘅係時間」、「慢慢,但係唔好咁慢」,但吳斌有時亦心急起來催逼對方:「要經濟咁運用時間。」

放大鏡睇暗寸條款字細

聆訊問到「日日賞計劃」的條款及細則時,吳斌一度拿出直徑四吋長的放大鏡細閱,暗諷條款及細則內的字體細小及頗長,並質問陳碧鏵,八達通有否派職員向申請計劃的市民講解有關條款,以及如申請者是文盲,該公司又如何處理等連番問題,一度令陳碧鏵啞口無言,表現緊張,多次忙亂地翻查手上資料。

當提及到「日日賞計劃」申請表格中,列明「*請必須填寫」的字眼時,吳斌便質問八達通,表格上有否列明哪些欄目是不用申請者填寫時,陳則回避指,「打咗*要填,仲用紅筆提示」,但吳斌嫌陳的答覆是帶大家遊花園後,即指「好簡單,你只要答有定冇」。

另外,當吳斌提出日後申請者在表格上不用填寫其個人婚姻狀況、月均個人收入、興趣等資料的可行性時,陳碧鏵支吾以對,無正面回應,最後在吳多番追問下才回答可行。

八達通講大話時序表

6月17日 工聯會向私隱專員吳斌投訴,指有公司利用市民的八達通個人資料作商業用途,包括分析個人購物喜好等。

6月28日 一個政治團體的調查發現,七成半受訪者認為個人資料被八達通利用作推廣促銷,並不合理。

7月7日 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行政總裁陳碧鏵公開解畫時強調,不會向任何第三方交出客戶個人資料;又稱今年第四季起新發出的個人八達通將不儲存用戶身份證號碼等資料。

7月14日 信諾環球保險有限公司前員工踢爆,信諾向八達通購入二百四十萬「日日賞計劃」會員資料,用作推銷保單。員工游說時更須隱瞞身份,自稱代表八達通。

7月19日 王國興批評八達通違反承諾,拒絕在限期前向立法會提供包括有關個人資料轉售予合作夥伴等資料。

7月20日 八達通卡有限公司首承認曾將二百四十萬「日日賞計劃」會員資料轉交信諾及失卡環球支援公司CPP Asia作推廣用途,但仍拒絕回應當中是否涉及收取金錢。八達通亦表示會成立特別委員會檢討有關政策。

7月21日 吳斌決定展開公開聆訊,調查事件。

7月25日 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在私隱專員聆訊前夕,首次就事件發聲明道歉,表示已停止有關推廣活動,今後八達通與旗下所有子公司亦不會再向第三者提供客戶個人資料作市場推廣用途。

7月26日 陳碧鏵出席聆訊時終承認八達通自○二年起出售客戶資料予六間公司,而○六年至今年六月的收益達四千四百萬元。陳就事件首次公開向客戶及公眾致歉。

立會擬召港鐵查八達通

紙包不住火,八達通昨日終於招認曾將客戶個人資料轉售予其合作夥伴,立法會的清算行動亦緊接而來。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今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事件,幾名主角包括吳斌、陳碧鏵及金融管理局副總裁阮國恒等均會出席。有議員則要求立法會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傳召八達通控股及其最大股東港鐵代表接受問話,保險業監理專員亦應介入調查事件。有學者認為,政府在事件中責無旁貸,應盡快立法將部分個人資料列為機密,禁止出售用作市場推廣。


公共事業監察組代表在聆訊展開前到場示威,促請八達通盡快交代真相。 (黃仲民攝)

公共事業監察組數名代表昨晨帶備標語和橫額到私隱專員公署請願,要求私隱專員吳斌查清港鐵和八達通公司在事件中的角色。旁聽聆訊的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會後炮轟八達通「唔老實」,三番四次隱瞞真相:「佢哋牟利方式真係意想不到,原來可以年年計,賣一次計一次,仲有花紅,真係好多獎賞呀!」他強調立法會應該用《權力及特權條例》查清事件,還公眾一個公道。

要求保監介入

民主黨議員涂謹申亦直斥八達通及信諾推銷手法卑鄙,目的只為減低客戶危機感。他又指出,信諾與八達通的證供有很多不符之處,例如信諾職員以八達通名義向客戶推銷保險產品,卻堅稱沒有向八達通購買客戶個人資料,只是轉移和接收資料,私隱專員應追究。他亦關注八達通與信諾並無明文規定客戶資料不可被轉移到外地,一旦成事將超出私隱專員的管轄權,擔心市民私隱得不到保障,要求保險業監理專員及立法會全面調查事件。


市民反應<br>黃先生(資訊科技業):「有隱瞞係不負責任,政府應該多啲監管,同埋考慮引入另一間電子貨幣公司,增加競爭。」


麥小姐(採購業):「唔應該講大話,佢份表格無提到點用市民嘅個人資料就係存心呃人,不過市民點擔心都無得提防。」


陳先生(銷售業):「公司有利可圖,賺錢動機遠遠重要過公司形象,如果政府唔收緊法例,咁嘅商業活動只會如常運作。」

政府責無旁貸

中文大學財務學系副教授蘇偉文指出,不少機構如電訊服務供應商等都會收集個人資料,並在合約條款上列明會將客戶資料作商業用途,甚至說明將資料轉移予其他公司。他解釋,透過掌握客戶資料推銷容易令消費者減低戒心,猶如長期合作夥伴給予優惠一樣,會令他們較易接受新產品,故這種推銷方法的成功機會遠較盲目或隨機電話推銷為高,亦令個人資料具一定市場價值。

蘇偉文認為,公司售賣客戶個人資料是自由市場行為,政府難以完全禁止。他建議政府將個人身份證號碼及客戶消費模式等敏感資料列為機密,禁止售賣。市民亦應該留意交易合約中有否保障個人資料的條款,減低個人資料外洩的風險。

「日日賞」可收集消費數據

【本報訊】今次引發出賣私隱風波的八達通「日日賞計劃」,始於二○○五年十一月,當時「現金回贈」概念大行其道,連鎖店、信用卡公司都提倡「使得多、慳得多」概念,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遂乘勢成立一間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推出「日日賞計劃」,吸引市民購物再賺取積分,同時收集消費者的消費行為模式數據。


八達通「日日賞計劃」會員近二百萬,個人私隱已被「出賣」。

八達通卡原本只是地鐵公司於九三年構思的新一代收費系統平台,翌年地鐵、九鐵、九巴、城巴及香港小輪合作成立了聯俊達有限公司,負責開發這項非接觸式智能卡技術。到了九七年九月,八達通系統正式面世,市民開始進入「嘟卡」便可以乘搭車船的年代。

金管局發牌准擴展

二○○○年四月,八達通獲香港金融管理局簽發「接受存款公司」牌照,八達通業務得以擴展至零售業等不同應用範疇。至○五年十月,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成立,全資持有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及其他負責非付款業務的附屬公司,其中包括了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等。

按照「日日賞計劃」的條款,參加者須填報自己的個人資料,並同意八達通獎賞公司可將有關資料轉交予其合作夥伴,結果個人資料變成了八達通的生財工具。

有日日賞用戶指,早前曾接獲推廣電話,對方聲稱是八達通卡公司職員,起初查問是否知道如何使用日日賞積分,並細心解釋一番,之後卻突然推銷一項保險優惠,用戶雖曾質疑對方身份,但推廣人員堅稱自己是八達通卡公司職員,用戶沒有再追問下婉拒推銷,事件不了了之。

事實上,過往亦有不少人投訴,在利用八達通卡儲存日日賞積分時,被商戶扣錯錢,向八達通卡公司投訴後,卻要幾經查問才獲退款,感到十分不便。


八達通卡的普及程度已達致與市民日常生活不可分割。 (陸智豪攝)

 

私隱公署首次公開聆訊

【本報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歷史性首次進行公開聆訊,由於專員是根據法例傳召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信諾環球保險(CIGNA)及CardProtectionPlan Ltd.的代表出席聆訊,因此被傳召者必須出席及作供,但大律師及律師在專員席前沒有發言的權利。

律師無權代發言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表示,該署自《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於九六年生效至今,曾進行過兩次聆訊,之前一次聆訊涉及當年的警監會,由於要確保投訴者的身份保密,因此未有以公開形式進行聆訊;今次有關八達通控股的聆訊,是歷來首次公開聆訊。

私隱專員有權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主動展開調查,並根據條例第四十三條賦予的權力,就有關個案進行聆訊,並且傳召證人協助調查。

條例中亦訂明,為調查目的而進行的聆訊,必須公開進行,除非專員認為不應公開進行,或有關調查是由投訴所引發,而投訴人以書面要求調查不公開進行,則改以閉門形式進行聆訊。在聆訊過程中,大律師及律師在專員席前沒有發言權,除非專員認為適合。

出賣市民私隱 八達通勁掠4400萬

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出賣客戶個人資料的醜聞愈爆愈大,繼早前八達通稱曾將「日日賞計劃」的會員資料轉交合作商戶後,昨再爆出個人八達通卡主及自動增值服務使用者的個人資料私隱亦受侵害。八達通自爆○二年起,便將該批客戶的個人資料提供給六間商戶作推廣用途。該公司行政總裁陳碧鏵昨承認,曾提供近二百萬名日日賞計劃會員的個人資料予合作商戶,單在過去四年半就換取了四千四百萬元收益。有參與日日賞計劃的商戶更爆出將收集回來的個人資料再轉交第三者公司,包括電話直銷公司。





賣近200萬名會員資料



不過,信諾行政總裁郭凱和在聆訊時則堅稱,從沒有付錢給八達通購買個人資料,他指信諾只是培訓及提供旗下員工,幫八達通推銷信諾的保險產品,當成功銷售後才會分佣金給八達通。



八達通參與揀直銷公司

吳斌續向CPP亞太區董事總經理曾碧恩提問,曾更爆出自○六年跟八達通合作後,共收到七千二百個卡主個人資料,當中一千三百名客戶有繼續跟進,期間CPP再將資料轉交另一間電話直銷公司作推廣。曾碧恩強調八達通知情,一直有參與整個挑選直銷公司的過程。



吳斌於聆訊後表示,應訊代表表現合作,公署會於短期內完成聆訊報告,不排除再展開聆訊問話。

 




有團體到聆訊會場外請願,要求八達通交代。
有團體到聆訊會場外請願,要求八達通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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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展開聆訊,調查八達通洩露客戶個人資料的投訴,傳召八達通公司、信諾環球保險有限公司及CPP Asia代表協助調查。有法律顧問陪伴在旁的陳碧鏵率先應訊,在私隱專員吳斌連番追問下,終首度親口承認曾將卡主的個人資料轉交給參與日日賞計劃的商戶。


八達通行政總裁 陳碧鏵
八達通行政總裁 陳碧鏵


信諾代表 郭凱和
信諾代表 郭凱和

陳披露,八達通曾與信諾簽署協議,每年出售至少七十五萬名客戶的資料,否則八達通不能取得最低收入保證。若有客戶向信諾購買保險,八達通便可獲得佣金,而信諾在簽協議時,已預繳一筆金錢給八達通。不過,她在答問過程中一度以合約內容為由,拒絕透露收受了多少金額,只表示以書面後補給公署。


CPP代表 曾碧恩
CPP代表 曾碧恩


八達通提供市民生活方便,但個人資料隨時已經外洩。
八達通提供市民生活方便,但個人資料隨時已經外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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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陳於其部分聆訊結束後,突主動向記者披露,原來八達通公司自○二年起,已將個人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及「日日賞計劃」計劃會員的個人資料轉售予六間商戶,包括一間保險公司、兩間市場推廣公司及一間雜誌分銷商及現時仍合作的信諾和CPP,商戶平均聯絡每名客戶一點七次。自○六年一月至上月止的四年半內,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及其前身八達通廣聯,更合共提供了一百九十七萬名「日日賞計劃」會員的個人資料予商戶作市場推廣用途,期間合共獲得四千四百萬元的收益,佔該兩公司該段期間的一億四千萬元總收益的三成。

聆訊十小時 陳碧鏵口啞啞

【本報訊】昨日的聆訊長達十小時,私隱專員吳斌在聆訊期間,對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行政總裁陳碧鏵步步進逼,特別是質問八達通在收集客戶資料的處理方法時,多次令陳無從應對,一度啞口無言。吳斌更暗諷「日日賞計劃」的條款及細則字體細小,一度拿出直徑四吋長的放大鏡細閱。

聆訊於昨晨九時半開始,至晚上約七時才結束,其中吳斌盤問陳碧鏵的部分約佔一半時間,當中雙方多次出現妙問妙答的場面,吳斌表現從容,相反陳碧鏵略嫌緊張。期間,陳碧鏵因未能即時回答吳斌的提問,多番提出「等一陣」,要求翻查資料及徵詢法律顧問意見時,吳斌即回應:「我有嘅係時間」、「慢慢,但係唔好咁慢」,但有時亦催逼對方:「要經濟咁運用時間」。

 

聆訊問到「日日賞計劃」的條款及細則時,吳斌一度拿出放大鏡細閱,暗諷條款及細則內的字體細小及頗長,並質問陳碧鏵,八達通有否派職員向申請計劃的市民講解有關條款,以及如申請者是文盲,該公司又如何處理等連番問題,一度令陳碧鏵啞口無言,表現緊張,多次忙亂地翻查資料。

 

另外,當吳斌提出日後申請者在表格上不用填寫其個人婚姻狀況、月均個人收入、興趣等資料的可行性時,陳碧鏵則支吾以對,未有正面回應,最後在吳多番追問下始答可行。


吳  斌
吳 斌

立會或用特權法追殺八達通

【本報訊】紙包不住火,八達通昨終招認曾將客戶個人資料轉售予其合作夥伴,立法會的清算行動亦緊接而來。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今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事件,幾名主角包括吳斌、陳碧鏵及金融管理局副總裁阮國恒等均會出席。有議員要求立法會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傳召八達通控股及其最大股東港鐵代表接受問話,保險業監理專員亦應介入調查事件。學者認為政府在事件中責無旁貸,應盡快立法將部分個人資料列為機密,禁止出售用作市場推廣。

公共事業監察組數名代表昨晨帶備標語和橫額到私隱專員公署請願,要求私隱專員吳斌查清港鐵和八達通公司在事件中的角色。旁聽聆訊的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會後炮轟八達通「唔老實」,三番四次隱瞞真相:「佢哋牟利方式真係意想不到,原來可以年年計,賣一次計一次,仲有花紅,真係好多獎賞呀!」他強調立法會應用《(權力及特權)條例》查清事件,還公眾一個公道。



民主黨議員涂謹申亦直斥八達通及信諾推銷手法卑鄙,目的只為減低客戶危機感。他又指出,信諾與八達通的證供有很多不符之處,例如信諾職員以八達通名義向客戶推銷保險產品,卻堅稱沒有向八達通購買客戶個人資料,只是轉移和接收資料,私隱專員應追究。他亦關注八達通與信諾並無明文規定客戶資料不可被轉移到外地,一旦成事將超出私隱專員的管轄範圍,要求保險業監理專員及立法會全面調查事件。



學者促列機密禁售賣

中文大學財務學系副教授蘇偉文指出,不少機構如電訊服務供應商等都會收集個人資料,並在合約條款上列明會將客戶資料作商業用途,甚至說明將資料轉移予其他公司。他解釋,透過掌握客戶資料推銷容易令消費者減低戒心,猶如長期合作夥伴給予優惠一樣,會令他們較易接受新產品,成功機會遠較盲目或隨機電話推銷為高,亦令個人資料具一定市場價值。



蘇偉文認為,公司售賣客戶個人資料是自由市場行為,政府難以完全禁止。他建議政府將個人身份證號碼及客戶消費模式等敏感資料列為機密,禁止售賣,市民亦應該留意交易合約中有否保障個人資料的條款,減低個人資料外洩的風險。

 

CEO自爆講足19日大話

【本報訊】不認不認還須認。由本月七日信誓旦旦否認將客戶資料轉移第三方公司或機構、到二十日首次承認曾將二百四十萬名八達通「日日賞計劃」會員資料轉交予信諾環球及CPP Asia兩間公司作推廣用途,再到昨日親口承認出賣客戶個人資料,八達通行政總裁陳碧鏵親自踢爆自己在過去十九日一直講大話。至於她選擇在完成聆訊後才向公眾披露有關賣料詳情,亦被批評是逃避法律責任的手段。

陳碧鏵於本月七日召開記者會公布新招保障客戶資料私隱,更明言「八達通卡公司根本不會將客人資料交予第三公司使用」。言猶在耳,一星期後八達通就被踢爆出賣二百四十萬名「日日賞計劃」客戶資料,迫使陳於七月二十日承認曾向商戶提供卡主的個人資料,但仍拒回應當中是否涉及金錢交易。直至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宣布召開聆訊,八達通才急急認衰。



不過陳碧鏵亦非「乖乖就範」,私隱專員吳斌在聆訊期間多次要求陳供出與信諾簽訂協議所涉及的金額,她都以涉及商業秘密為由拒絕。詎料完成作供後陳即主動向在場傳媒披露出賣客戶資料的詳情,還派發一早預備好的新聞稿,與聆訊期間的態度截然不同。


陳碧鏵 7/7/2010<BR>「八達通卡公司係根本唔會將人客嘅資料,交畀出面嘅第三公司,即係Third Party,第三公司或機構用嘅!」
陳碧鏵 7/7/2010
「八達通卡公司係根本唔會將人客嘅資料,交畀出面嘅第三公司,即係Third Party,第三公司或機構用嘅!」

積分利誘收集消費模式

【本報訊】今次引發出賣私隱風波的八達通日日賞計劃,始於二○○五年十一月,當時「現金回贈」概念大行其道,連鎖店、信用卡公司都提倡「使得多、慳得多」概念,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遂乘勢成立一間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推出日日賞計劃,吸引市民購物再賺取積分,同時收集消費者的消費行為模式數據。

八達通卡原本只是地鐵公司於九三年構思的新一代收費系統平台,翌年地鐵、九鐵、九巴、城巴及香港小輪合作成立了聯俊達有限公司,負責開發這項非接觸式智能卡技術。到九七年九月,八達通系統正式面世,市民開始進入「嘟卡」乘搭車船的年代。



二○○○年四月,八達通獲香港金融管理局簽發「接受存款公司」牌照,業務得以擴展至零售業等不同應用範疇。至○五年十月,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成立,全資持有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及其他負責非付款業務的附屬公司,包括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等。



按照日日賞計劃的條款,參加者須填報個人資料,並同意八達通獎賞公司可將有關資料轉交予其合作夥伴,結果個人資料變成了八達通的生財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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