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底纍纍的無業青年,曾因強姦未成年女網友被判入獄。他出獄後僅一個月重施故技,欲對新相識的 14歲壽星女霸王硬上弓。他又威迫女事主拍裸照,企圖阻止她報警。自稱已大徹大悟的涉案青年,昨在高等法院承認企圖強姦罪,本月 26日判刑。官稱量刑起點囚 12年

暫委法官李瀚良直指案情嚴重, 31歲被告曾昭宇實屬社會的潛在危險,打算以監禁 12年為量刑起點,但要先索取被告的心理評估報告才可作實。被告曾任水喉匠及冷氣技工,自 97年起無業。他有 9個案底,其中兩個屬風化罪。他昨透過代表大律師求情,聲稱還柙期間不斷思量,明白自己傷害了一個「天真」、「好好嘅女仔」,每晚均想像女事主向他抱怨:「點解你要咁對我呀?」被告又謂,還柙時心理專家曾問他:「如果將來你個女遇到風化案,最後搞到自殺,你會點吖?」被告自言「以前從來冇諗過」,聽後忽然大徹大悟。他欲向事主道歉,亦希望認罪能令她盡快忘記傷痛。被告於 06年用刀挾持 15歲女網友在大廈梯間強姦她。翌年被判囚 5年, 09年 11月出獄。根據案情,被告於 09年 12月透過 MSN認識中學女生 X,偶爾會在網上聊天及通電話。他得知 X年底生日,遂主動提出可協助她安排生日會。但被告最終沒有出席。今年 1月 1日,剛滿 14歲的 X告訴被告,在生日會遺失手機。被告藉詞要送她一部新手機作生日禮物,相約同日傍晚在 X的天水圍寓所樓下見面。兩人先後在公園及 X家中聊天,其間並無親暱舉動。

女事主反抗逃回家中

稍後被告藉詞要 X送他離開,等候升降機時突然擁抱她。 X反抗,被告遂抱起她到梯間,並謂身上有刀,若她呼叫便劃破其臉。被告隨即撫摸及吻她胸部,又褪去她的褲子。X掙脫逃跑,但再遭被告制服。被告對她扼頸捂口,直至她保證不報警才放手。被告命令她拉起衣服,拍攝其胸部及私處。後來被告推跌 X,指插她下體,更露出陽具企圖性交。 X掙扎,令被告未能成事,終逃回家中。胞姊見她嚎哭,致電父母,凌晨報警。 X身上有多處瘀傷。警方追查被告 facebook賬戶,翌日拘捕他。警誡下他說:「阿 sir,係我做嘅,條女我搞嘅。」警方在其電腦內發現涉案照片及錄像。案件編號: HCCC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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