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運工人疑因對女朋友相識多年的好友暗生情愫,趁工作機會親近事主,更乘對方大醉下,將她帶返自己家中施暴。工人事後多番發短訊向事主示愛,聲言「我不是玩的」、「昨晚是我兩年來過得最開心的一晚」,事主決意報警。他否認強姦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記者:陳曉薇

被告鄧卓泓( 23歲),被控於去年 8月 25日在屯門兆康苑一單位,強姦 26歲任平面設計員的女事主。樣子甜美的女事主昨在庭上供稱,她與一名中學女同學為好友,被告是好友的男朋友,彼此不熟稔。她於案發期間任職的電腦公司有份參與在會展舉行的電腦節,她負責聯絡運輸,在好友介紹下,聘用駕駛貨車的被告。

唱 K醉酒載返被告家中

去年 8月 24日,電腦節結束,老闆請食飯及去卡拉 OK慶功。事主吃晚飯後,被告稱剛完成工作,叫她陪伴用膳。她陪被告吃飯後,他仍不肯離去,堅持送她回家,她惟有邀請對方一齊到卡拉 OK。事主表示,她在玩樂時飲了很多酒,與被告於次日凌晨 4時離去時感覺很醉,由他開車送回家。怎料醒來已到被告寓所樓下,她不虞有詐,隨被告返家休息。當晚被告曾吻她,她拒絕後被告便離開。至清晨時分,被告再侵犯她,並將她強姦。事後事主獨自離去。被告多番發短訊向她示愛,稱「對唔住!這不是我想要的結果……但我不是玩的,我知你唔會接受我,你根本就沒有鍾意我」,又稱「昨晚是我兩年來過得最開心的一晚,多謝你!這是她不能給我的,我會永遠記住你」。

男友發現瘀傷認遭侵犯

控方昨指,事主因不想醜事外揚,僅向一男友人傾訴,直至一日後男朋友發現她左膝及右大腿後方均有瘀傷,在被逼供下,她才痛哭承認遭侵犯。她與男友向任警察的學長諮詢意見後決意報警。今日續審。案件編號: HCCC18/10

運輸工人 涉 強姦 女友 死黨 SMS 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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