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曾志偉的父親、五億探長呂樂的「頭馬」曾啟榮前晚在台北病逝,骨灰下周將由兒子曾志偉帶回他闊別 35年的香港。廉政公署 1976年針對曾啟榮發出的通緝令將撤銷。不過,律政司昨晚表示,政府有權循法律途徑,向遺產承辦人追討死者生前從貪污得來的財產。廉署將撤銷通緝令 放大圖片
曾啟榮靈堂暫設在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台灣《蘋果日報》

曾啟榮靈堂暫設在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台灣《蘋果日報》

據悉,曾啟榮的遺體日內會在台北火化,預計下周由曾志偉帶回香港。記者昨日致電曾志偉前妻「寶媽」查詢,對方只說:「我在忙,不好意思。」隨即掛上電話。隨着曾啟榮去世,廉署對他發出歷時近 35年的通緝令也將告一段落。據了解,廉署待取得台灣當局發出的死亡證明後,將正式向本港法庭申請,撤銷對曾啟榮的通緝令。刑事追究雖了,但民事追討不一定就此告終。對於政府會否追討曾啟榮的資產,律政司昨晚回應時表示:「在適當的情況下,政府有權循法律途徑,向死者的遺產承辦人追討死者生前從貪污得來的財產。」據了解,律政司將與廉署研究,曾啟榮及其家人名下,是否尚有懷疑是當年曾啟榮任職警隊期間貪污得來的資產,才決定下一步行動。有熟悉廉署追討潛逃貪警程序的人士指出,政府就這類案件提出民事追討的理據,通常是「破壞信任」( breach of trust),即以對方擔任公職期間,破壞香港政府對其的信任,利用職權收受黑錢,須追討其貪污得來的資產。政府窮追貪警不義之財早有先例。例如「四大探長」之一的韓森,早在七十年代初離港,但港府一直未有放棄追討其任職警隊時,懷疑貪污得來逾兩億元的資產。韓森死後翌年的 2000年,律政司即申請將涉案物業凍結及充公,並向韓森的妻妾、亡母及韓森本人正式追討,再經多年交涉, 2006年政府終與韓森家屬達成庭外和解協議,韓家同意交出約值 1.4億元的資產,才為這宗拖拉 30載的案件畫上句號。


曾志偉下周會將亡父骨灰帶回香港。《壹週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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