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臨時演員「蜥蜴仔」曾德華,強姦欲當 o靚模的 15歲少女,去年2月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七年半。上訴庭昨裁定他上訴得直,將罪名撤銷,指原審法官向陪審團作出的指引不全面。但蜥蜴仔仍要繼續還柙,待上訴庭另訂日子開庭決定會否下令重審,或是改判非禮罪成立。上訴庭在判詞中表示,本案案情特殊,事主與被告性交前後或性交期間,均沒有用言語或動作表示不同意,而且二人發生過四次性行為。之後事主又與被告一同離開案發的時鐘酒店,所有舉動均令人費解。上訴庭指事主反應有異於一名被強姦的女子,原審法官李瀚良應要求陪審團考慮,事主的表現是否因她以為想入娛樂圈便要付出此代價,導致事主與被告性交時沒反應。指原審法官誤導陪審團
上訴庭又指,原審法官雖然已經清楚向陪審團說明舉證責任在控方,但沒有解釋若陪審團認為被告的證供可能是真實,如何影響裁決,以讓陪審團掌握「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有罪」原則的實質運作。上訴庭又指原審法官錯誤向陪審團表示,事主向朋友作出的新近投訴,可以佐證事主是否同意性交。但其實新近投訴不可證明此點。因此,上訴庭裁定強姦罪的裁決不穩妥及不安全,判被告上訴得直。由於審訊時被告面對另一項交替性的非禮罪,上訴庭認為需另訂日子聽取控辯雙方陳詞,以決定應否改判非禮罪成立,或是下令重審強姦罪。案情指, 32歲的上訴人曾德華, 09年 7月 20日在互聯網認識事主,聲稱自己開模特兒公司,可協助事主入娛樂圈或當 o靚模,但說「想快上位就要出賣自己身體」,又自稱曾與歌星容祖兒及 o靚模 Angelababy上床,相約事主見面。翌日被告誘騙事主到時鐘酒店,被指在房內強姦她。曾德華曾客串演出多齣周星馳電影如《行運一條龍》。案件編號: CACC95/10
「蜥蜴仔」曾德華上訴脫強姦罪,但仍需還柙以等候上訴庭考慮會否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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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性侵 o靚模夢少女蜥蜴仔上訴脫強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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