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子出獄後與同居女友分手,女友無聲無息帶走 8歲女兒。他幾經轉折尋回女兒,接回家同住。詎料他帶女兒到新女友家玩樂時,涉嫌摸女兒下體非禮。該案昨在粉嶺裁判法院開審,他辯稱女兒內褲污穢,才揭開褲子了解其發育情況,以便買新內褲給她。 記者:陳詠詩

現年 42歲的被告報稱無業,曾因盜竊罪被判監。他被控於 08年某日,在新女友的石籬邨寓所內非禮 8歲女兒。他否認一項非禮罪。

出獄後尋回女兒接返家

涉案女童現已 10歲,昨透過視像系統作供。案情指被告與女童母親於 99年同居,先後誕下女童及一名弟弟。被告 03年因盜竊罪入獄, 07年 10月出獄後跟女童母親分手。女童與母同住,至 08年被告接女兒回家與弟弟及姑母同住。案發當日,女童指被告帶她到其新女友的家玩樂,她感疲倦小睡。被告睡到她身旁,以手揭開褲子,撫摸其下體四次。女童將事件告訴母親,其後報警。被告於警誡下稱,他痛錫女兒,想看看女兒發育情況才揭開褲子。

發現污穢欲代購新內褲

被告自辯時解釋,事發當日女兒曾在新女友家冲凉,他發現女兒的內褲污穢,着新女友買內褲給女兒,但她拒絕。被告稱「唔知要買幾大」,在新女友旁「拉一拉女兒褲頭望望」,便去買內褲。被告續稱,他出獄時,從親姊口中得悉女童母親「成日帶男人返屋企瞓」,又甚少探監,便趕她走,女兒亦被帶走。直至 08年 5月,被告在深水埗街頭重遇兩母女,才接女兒回姑母家同住。被告又指,女童母親因為無錢「食白粉」,曾向女童姑母借錢。辯方指,女童母親不忿遭被告趕走及向她催還錢而懷恨在心,誇大女兒被非禮情況令被告入罪。女童母親否認。案件今續審。案件編號: FLCC182/10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tacylif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